2009“交通银行”杯梦里水乡摄影、MV比赛参赛细则
2009“交通银行”杯梦里水乡摄影、MV比赛
参赛细则
1、摄影参赛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但必须以梦里水乡别墅区外景为创作题材,也包含以景区为背景的人像类作品。
2、MV参赛作品以翻唱《梦里水乡》歌曲为主,以别墅区外景为拍摄创作主场景,时长不超过6分钟,自制刻录MV光盘寄送报名点或网上上传参赛作品。
3、本次比赛婚纱组、儿童组不参加总评,但参加各次抽奖活动。
4、摄影比赛相机类型不限,照片须输出长边10英寸到12英寸投稿,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装裱。
5、请参赛者使用相机的最大文件量和最高画质格式拍摄,并将作品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实物照片寄送到任一报名点,以便制作展览、出版画册之用。
6、每幅作品背后需牢固粘贴《作品登记表》,并用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如因填写内容不详影响作品入选,责任由作者自负。
7、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不退稿,请作者自行备份原始影像数据。
8、比赛揭晓之前,部分参赛作品将在本次比赛主办方及协办报刊、网站进行展示,不支付稿酬。
9、举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展览和出版等方面使用获奖作品,不支付稿酬。
10、举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11、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取消其参赛资格。
12、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13、举办方保留本次摄影比赛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