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笛传媒(www.wandi.cn) 图 /文
襄樊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添加物质培训于2009年3月6日上午在襄樊市八一宾馆举行,此次培训是由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襄樊市质量协会承办。
襄樊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添加物质培训现场
襄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监管生产科科长黄宏讲话
食品从业人员认真阅读培训资料
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添加物质知识培训资料汇编
襄樊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添加物质培训的讲座是针对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隐患而展开的,旨在规范食品生产环节,加强质检和服务监督管理,对违规违法的食品生产进行重点整治。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和使用规定、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分类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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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质监局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我市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我市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10日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否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是否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规定之内,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三)严格对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6号)进行自查自纠。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来源于有合法卫生许可证明的生产企业,使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添加剂企业应查验是否获得有效生产许可证。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是否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是否完善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使用登记台帐制度。
在自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主动销毁非法食品添加物,迅速召回已售出的问题产品,并记录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物质或原料来源线索。对明知故犯、知情不报、继续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09年1月11日至4月10日为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阶段。质监部门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和抽样检测,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监管人员和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监管和行业自律能力。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可以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和申请检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电话:12365 邮箱:xf_jdk@sohu.com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227544
特此通告。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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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添加物质培训教育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市质量协会、各有关生产企业:
近几年来,由于滥用食品添加物质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引发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屡屡发生,其根源在于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高,缺乏食品添加物质规范使用的知识。为了加强我市食品企业的监管,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结合2008年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含小作坊)负责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食品添加物质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工作由襄樊市质量协会具体承担。
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加快食品添加物质的备案审查。
二00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