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4条”大救市,中央理应表态
听到这个消息时,有些“审美疲劳”,却又有些感触。9月27日,南京才出台“20条”救市措施,笔者曾写博文《南京掀救市风暴,“解放军”攻进东部!》——“从5、6月份开始,先是西部“起义”,成都、重庆比较典型,而后长沙、西安、河南,明显向中部蔓延,如今战火烧到了东部,南京是长三角很有代表性的城市。”
不料这么快,另一个重要城市杭州也站了出来,长三角江浙沪三省市,目前只差上海了。其实上海也没闲着,近日也在内部小范围内研讨,到底以什么样的方式、在什么样的时间点出台救市措施。
我相信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市长都会关注救市这档事儿,因为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地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更关心的是,中央依然没有明确救市态度,但地方政府救市热情一浪高过一浪。
从房价水平上分析,以2007年底的房价做参照,东部大城市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房价泡沫,目前部分城市房价明显回落后趋于合理,还有更大部分的城市的房价并未明显回落,包括上海、杭州、南京等,但地方政府已赤裸裸的抛出救市方案。
而且,各地救市力度和猛劲那是你追我赶,6月成都出台“地产新政10条”,9月初西安出台“15条”,9月底南京出台“20条”,现在杭州出台“24条”,救市的范围和力度明显处于不断升级的上行通道。这几个城市的救市计划都是包括金融、财政、土地、规划等多方面的“一揽子”计划。不仅救市场需求,同时还救开发商。对于救开发商,我基本上持反对观点。
从这几个城市救市措施上分析,主要分五类:一是减税费:包括个人方面的契税、印花税等,还开发商方面的所得税等;二是降信贷门槛:包括个人方面的公积金贷款、银行按揭贷款,开发商方面的信贷支持;三是允许开发商缓交土地出让金,去年开始被禁止的“分期付款,分批拿证”死灰复燃;四是购房入户,杭州和厦门如此;五是动拆迁实行货币化安置,迫使拆迁户去市场购房,或者政府收购市场上滞销的中低价房用于安置,总之政府不愿大建安置房,以免冲击商品房市场。
笔者担心的是,最后一条会影响到地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动拆迁配套房等住房保障产品的进度,从而使各地今年六月出台的《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难以最终实现。这点需要中央密切关注。
针对目前各地自作主张的救市风潮,我认为中央是时候表明态度了,应该大体框范一下不同区域救市可以涉及的范畴。否则许多地方措施直接与中央现行政策相左,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中央也应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变化形势,取消前几年制度的已不合时宜的政策。否则,乱相丛生,实在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