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部门严查十八类食品--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将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质监部门将全面排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料进厂质量把关和使用状况,重点打击18类食品中可能存在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阻断“问题食品”流向市场。
这18类食品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分别为蛋制品、白酒、炒货、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碳酸饮料、方便米线、膨化食品、茶叶、酱腌菜、黑木耳/银耳、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酱油/醋、辣味制品。其中,白酒将重点检查生产原料中是否有甲醇,水产制品将重点检查鱼虾中是否含“孔雀石绿”成分,辣味制品中将重点检查是否含苏丹红。
质监部门一旦发现使用工业染料、非食品工业加工助剂及其他化学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将一律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襄樊晚报记者:陈霜 通讯员:陈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