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龙堤公园开餐馆 百弊一利
陈新剑
一、 公园是公共设施,是市民休闲的场所,一旦作为餐馆,其实就是部分人占用了多数人的公共资源。理论上讲其实重新分配了社会公共资源。
二、 当初设计这公园并未赋予餐饮设施的功能,即规划不允许。城市规划受法律保护
三、 目前公园里,不具备作为餐馆的排污功能,不撤势必对环境造成破坏
四、 公园附近餐馆如林,并非市民必须,有之多余,无之更好。
五、 地处桥头,有碍观瞻。影响市容,损坏襄樊形象。
如此等等,无庸细数。可以说是有百弊而无一利,若说有点小利,就是经营者。
社会公正讲的就是合理,不合理的事势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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