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利益:
意外**赔付金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导致**费用开支,将按实际**费用扣除免赔额获得意外**赔偿金,每一被保险期间内,累计补偿可达附加合同的意外**最大赔偿额.
意外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入住**治疗,按意外住院津贴日额乘以实际住院给付被保险人意外住院津贴,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可达一百八十日。
无理赔奖励计划:被保险人没有提出任何保险金给付申请,且合同以续保方式继续有效,则保险合同每年续保时,可享受意外**最大赔偿额自动增加利益,每次增加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意外**最大赔偿额的3%。增加部分累计至保单上载明的意外**最大赔偿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