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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文学》、《人民文学》联合举办象山杯“我与奥运”有奖征文启事  (http://bbs.xfeb.com/dispbbs.asp?boardid=65&id=40446)

--  作者:李兴林
--  发布时间:2008/4/30 23:01:20

--  《民族文学》、《人民文学》联合举办象山杯“我与奥运”有奖征文启事
来源:发布时间:[2008-01-04]

  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即将在我们祖国的首都北京举办,这是举国欢庆的庆典,为迎接这一盛事,进一步体现“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奥运精神,《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将联合举办象山杯“我与奥运”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分小说、诗歌、散文三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各一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各二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各三名,奖金2000元。优秀作品除有选择地在《人民文学》、《民族文学》发表外,还将结集出版。

  征文要求:
  1、以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为主题,讲述我与奥运、各民族与奥运之间的故事。体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展现“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奥运精神。
  2、内容清新健康,符合《人民文学》、《民族文学》纯文学刊物的风格,生动、可读、感人。尽量通过具体事例、人物、细节来达到主题,切勿泛泛抒情,避免乏味空谈。
  3、小说不超过10000字、散文不超过3000字、诗歌不超过20行。每位作者限投作品一篇;诗歌不超过三首。
    4、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在参赛之前没有公开发表、出版。如发现有剽窃、抄袭以及非首发等情况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来稿方式:
  1、征文不接受电子稿件。投稿请在信封上标明“征文”字样,并注明体裁。2、投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民族文学》杂志社
  邮编:100009
  3、参赛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地址等详细通联方式。

  征稿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版权说明: 
      本次征文的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所有参赛稿件一律不退。组委会对以上条款拥有解释权。

《人民文学》杂志社 《民族文学》杂志社
  2007年9月16日  


--  作者:艾子
--  发布时间:2008/5/1 17: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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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林辛苦了!早该过来问候一声,惜论坛密码今日才忆起.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李兴林
--  发布时间:2008/5/4 16: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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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美女赏光,无限光荣!

谢谢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