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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涨跌的决定权在谁? 姜律师论房价 电话:3931601  (http://bbs.xfeb.com/dispbbs.asp?boardid=42&id=3960)

--  作者:jjf_xf
--  发布时间:2007/1/12 20:44:27

--  房价涨跌的决定权在谁? 姜律师论房价 电话:3931601
      发育正常的市场,价格在价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价格上涨,利润增高,会吸引更多的人投资该行业,当商品的供应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价格自然下跌,即价格围绕商品价值震荡,不会背离价值太远。而我国当今的房价,是不能单纯运用价值规律来分析它是否符合经济规律、是否合乎理性的,因为,影响我国房价因素不仅仅在市场,房价在更大的成份上决定于政府。因此,房价的涨跌与消费者的多寡虽有一定关联性,但却不是房价涨跌的决定因素。

       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为满足个人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居民。“满足个人生活消费需要”是消费者最本质的特征。拿商品房买卖来说吧,房屋的基本功能是居住,而当今购房者相当一部分人并非为了居住,即不属于“为满足个人生活消费需要”,他们已有住房甚至有数套住房,他们的购房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增值,实际上属于单纯的投资行为。当然,这种行为无可厚非,因为我国市场化程度还不高,还没有足够多的、回报相对稳定和回报相对高的理财产品可供选择,人们选择房地产作为投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行为毕竟对正常的市场需求带来了冲击,是房价上涨的一个原因。针对该行为,国家出台了一些规章进行规范,比如二手房交易要满足一定条件并要征收所得税等等。其实,这种单纯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者,其购房风险远比那些为居住而购房者大。不要相信房价只会涨不会跌无根据的话,成熟的市场经济,其商品价格有涨必有跌。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增高,政府干预的减弱,房价虚高的现象将会得到遏止。

      正常情况下,房价的涨跌由市场决定,与消费者的多寡有必然联系。但,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够,资源配置并非由市场决定,而是由政府决定的。因此,在当今,房价涨跌的主要因素取决于政府。


--  作者:洳茹
--  发布时间:2007/1/13 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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