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北街
-- 发布时间:2007/4/1 20:26:57
-- 奔泰阳光城 整改大门何日能完成?
笔者有一好友,勤劳多年,有点积蓄后,选了个好地段,于奔泰阳光城三楼买了间商铺,近日却愁云满面,细问得知阳光城二三楼生意不阳光,几乎全亏,租主纷纷退租,迁往它处。笔者觉得好奇,奔泰阳光城置于襄樊市中心,也是商业中心,没有理由不是旺铺啊。于是决定去看个究竟。 3月25日,星期天,站在天桥上,脚下车流如梭,广场,襄江商场,解放桥,长征路人流如织,熙熙攘攘,好一派都市繁荣景象。头顶上阳光明媚。看着对面也有“阳光”二字的但少有人上楼的奔泰阳光城,心情却很沉重,缘何同为中心地带,生意却是冰火两重天。奔泰阳光城布局是一二三四楼为商铺(四楼已整体出租),其他为写字楼。从外表看,进入二楼三楼的是天桥,却不见一个像其他商业楼一样宽敞明亮的大门。这时我看见天桥下,有些人在抬头张望,猜想他们是在寻找上楼的通道吧。 围着一楼门面转了一圈,好不容易在天桥底下找到不起眼的也是目前主要的通往楼上的通道,站在观光电梯里,窗外好风光。电梯停了,一群人,在情绪激动的说着话,我的朋友也在里面,原来是在开业主大会,听了一会,基本明白了“奔泰阳光城”二三楼和外面热闹场面反差如此之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该商业楼没有一个“像样的大门”! 据朋友介绍,该楼规划设计图纸设计的大门开在临长征路上,后开发商将此规划大门改为门面房。没有一个视野开阔的像样的大门是导致二三楼经营不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为此,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反映,要求解决,但迟迟不见动静。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多位业主向市政府***反映,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了红头文件,责成专门工作小组,并在襄樊晚报上报道跟踪。向业主负责人要了份红头文件,抄录全文与所有关心与爱护襄樊的网民共勉 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3)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2007年1月31日,受市长李德炳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华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协调会,专题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奔泰阳光城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有关事宜,形成了一致的处理意见。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政府督办室,室消防支队和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成的奔泰阳光城对改变城市面貌,活跃商业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建设的过程中,未严格按规划设计图纸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建设使用功能和性质,将临长征路的大门及通道改着门面挤占公用通道,给二三楼业主经营带来了影响,并留下了消防隐患。同时也未按建设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就投入使用。对此,部分业主多次***,要求恢复和调整建筑有关功能,疏通出入通道。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事,要求有关部门责令其抓紧进行整改到位。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联合行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其立即进行整改,以确保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和建筑使用安全。 会议认定,本着依法处理,尊重历史,合理调整的原则,对奔泰阳光城的有关整改议定了以下措施: 一 责成由市建委牵头,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室消防支队参与,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从即日起一个星期内,组织对奔泰阳光城按建筑规范进行检查和界定,明确其违法违规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等事宜,并分头下达整改和处罚行政文书,督促其恢复和调整擅自改变的建筑部分使用功能。 二 在保证建筑整体结构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奔泰阳光城的一楼出入口进行适当扩展。即将建筑面临长征路西南角一楼的115,116商铺打开,作为建筑大门和出入通道,以方便行人出入和商业经营。并以此与挤占的临长征路一楼的大门和通道进行置换。 三 责成由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0日前完成有关整改工作。届时若完不成,则由市***,城管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四 由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按要求完成有关整改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其建筑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五 市政府督办室对奔泰阳光城的整改工作要指定专人跟踪督办落实,适时检查有关部门和襄樊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参加会议人员:张耀雄,雷爱华,王小平,陈建伟,李文戈,王胜。邓峰等 市政府的红头文件无疑是权威的,及时的,明确的,全面的,为民着想的。按此执行,一切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到今天为此,早已过了市政府规定的有关整改完成时间(2007年2月10日),整改大门依然不见动静。 掩卷长思,如此小事,竟让业主收益受损,惊动市长大驾,何也? 像样的大门是商场的门面,是咽喉,是旺铺的保证,二三楼的几乎每个业主都在问:“奔泰阳光城 整改大门何日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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